来源/人民法院报作者/陈丽英
近日,“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在中国诞生”的相关消息一再成为热点,恰逢今天是世界艾滋病日,使得艾滋病防治再次成为大众热议的话题。
据第五届全国艾滋病学术大会最新数据显示,截至年6月30日,我国共发现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HIV/AIDS),与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4%。仅今年第二季度,我国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例,其中,性传播占93.1%,在这之中,异性性传播、同性性传播分别为例和例。
数据的增长触目惊心,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心艾滋病的防范。
1被艾滋病患者侵犯,可在72小时内自救!
首先我们要说,如果不幸被感染,不要惊慌,尽量在72小时内采取措施自救。艾滋病是有阻断药的有人误认为,艾滋病离我们很远。
然而,我们却发现,竟然有人在恶意传播艾滋病!
2“心惊肉跳”、“道德沦丧”
11月初,新浪微博上一个关于“艾滋病渣男炫耀又感染一名大二女生”的话题引起热议。
事件中的“渣男”是一位网名为“动物无常”的艾滋病病人,而此事之所以被曝光是因为其在社交平台上炫耀称:“成功传染艾滋给一名大二女孩,过程中成功把她的下体弄破然后摘掉避孕套,这次不中就天理难容了。”
网传艾滋病患者“动物无常”的聊天截图
从截图可以看出,“动物无常”已经不是第一次为故意传播艾滋病而与她人发生性关系。他行为也引起公愤,有人表示,这才是真正的“恶魔在人间!”
该男子的做法令人震惊,而更为可怕的是,小编发现,这只是恶意传播艾滋病的冰山一角!
该爆料者的另一条微博也引起了大家的重视。
爆料者称,该女孩当时去应聘演员,接受了潜规则,结果不仅被传染艾滋病毒,还堕了两次胎,更让人感到遗憾的是,该女孩拒绝了爆料者的劝阻。
这些报复者内心充满仇恨,心理已经严重扭曲,甚至可以用变态、恶心来形容。
年,有高校学生在微博爆料称,该校有人故意隐瞒自己艾滋病毒携带者身份,在明知自己携带HIV病毒的情况下,与他人发生无保护措施性行为。
在国内,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
更有人在恶意传播艾滋病之后,竟然给对方寄去了一套寿衣!
前段时间,在一则被疯传的视频里,一名男子在与一女子发生性行为后告诉该女子自己是艾滋病患者。
得知真相的女子全然崩溃,蹲在墙角撕心裂肺地痛哭。
女生问男生:“你是不是真的有艾滋?”
男生竟轻描淡写的回答:“我骗你干嘛?我真的有艾滋。”
看着视频里的女孩无助地发疯,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女孩的恐惧和绝望。
然而该男子还边拍下现场的“战果”视频边云淡风轻地说出这样的话,仿佛只是告诉她即将被传染一个小小的感冒。
这件事就发生在前不久,台湾一名女艺人在微博爆料称:视频中携带艾滋病毒的男人是一名影视制片人,艾滋中期,以潜规则女演员的方式恶意散播艾滋病毒。
其他圈内知情人士也纷纷指认发声,提醒同行小心受骗。
某个社交圈HIV人渣感染者与朋友之间的对话:
在国外,这样的案例也不少。
年,英国的一个26岁同性恋小伙,在被自己的同性伴侣感染了HIV病毒后,开始报复社会,在一年的时间内“成功”传染给了十名男性。
不得不说,人在心理极度扭曲下做的恶,总是能刷新大众的三观。
除了通过性行为恶意传播,还有人试图通过血液传播的方式将病毒传染给别人!
前两天,朋友圈看流传着这样一个截图,看完只能用“心惊肉跳”、“道德沦丧”来形容这个截图里的内容:
是的,你们没看错,竟然有人在售卖HIV患者的血液。
到底是穷到什么地步了或者是心理是有多扭曲,竟然做这种道德沦丧的事?
这难道不是谋杀,不是犯罪吗???
卖这东西的人不就是给杀人者递刀还推波助澜吗??
公开售卖HIV病人血液和提供血液的患者,这类人简直就是社会的毒瘤,拉出去直接枪毙都不过分
现实生活中这种人渣世间还真不少,自己活不了也见不得别人活得好,临死前都在想多拉几个垫背的,简直畜生不如。
前几天看到这样一则新闻:
肯尼亚有名19岁的女孩,在参加派对时与一名陌生男子发生关系,后来发现自己竟染上了艾滋。
女孩绝望地找到男人质问,可对方却死不承认。
女孩一度崩溃到想要自杀,但是后来却突然改变了主意:
她决定报复更多的男人,让他们为此付出代价。
于是,之后的3个多月里,她与名男生发生关系,年龄在20-40岁不等,有学生,也有已婚人士。
更可怕的是,他们却浑然不知,直到被曝光出来后,这时已经过去3个多月了,在这90多天里,多名男性在不之情的情况下,继续进行二次传播......
我能理解他们在感染艾滋之后的绝望无助,但是不应该把自己的快感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用报复社会的方式去宣泄心中的愤懑与不甘,这些人渣,就应该原地爆炸!
而那些贪图一时快感愉悦,或者是别有所求的受害人,因为不爱惜自己身体,她们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3性观念是开放了,但是性知识却没有跟上
年12月1日报道,我国艾滋病患者的人数高达71.8万,全国仍有20到40万感染者未被发现。
今年在昆明举办的“第5届艾滋病学术大会”专家披露的数据称,“年第2季度,中国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例,其中性传播占93.1%;截至年6月30日,全国报告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例,报告死亡例。”即使今年后两个季度的新增量仍按照保守的8万人计算,到今年年底这两个数据(99.37+8)相加,就是.37(82.07+25.3+16)万例,较去年同期增长24.15%,而中国GDP的增长速度还不到7%。如果得不到更为有效的控制,几年后,中国就有可能成为名副其实的“艾滋病大国”。
数据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数据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并且就年第二季度的艾滋病病毒感染人群统计,通过性传播的人数占93.1%,尤其是大学生群体。
看完上面这些报复社会的事例和这些冰冷的数字,让人毛孔悚然,倒吸一口凉气。
前不久,在上海的部分高校增设了一个“艾滋病检测包”的自动售卖机。
艾滋病检测包被隐藏在普通饮料的自动售卖机里,学生可以在不被发现的的情况下购买和检测。
没想到,上架的当天就引起了学生们的疯狂抢购,在一个大学仅6个小时就售尽。
而后来的回收结果更让人惊讶,三台自助售卖机一共回收了37份。
其中,阳性结果居然有2份,比例之高,让人意想不到。
谁也没有想到,原本是纯洁,积极,美好这些代名词的大学,如今却成了艾滋病的重灾区和高发区。
归根到底,性观念是开放了,但是性知识却没有跟上。
外出开房、夜不归宿,在这些情况大学生群体里越来越常见。
每到一些特殊的节日,大学旁边的酒店和小旅馆更是爆满。
但是,当这些年轻人尽情的享受肉体带来的欢愉之时,却忘了提防躺在自己身边的到底是人还是鬼。
为了一时的激情,到处肆意妄为,安全措施也做得不够充分,最后,只能自食恶果。
3艾滋病主要传播途径有哪些
血液传播:艾滋病病毒主要通过血液、性以及母婴传播三种形式感染人体,唾液和消化道是难以传播的,但要提醒的是,人们在激吻或深吻的时候,往往不只是单纯的唾液交换,还可能有细微的血液交换。因为口腔内壁较薄弱,当双方用力吸吮或轻轻撕咬时,口腔内壁及舌下的一些毛细血管可能会破裂,这就增加了感染HIV的机会,尤其是一方存在牙龈出血、口腔溃疡等情况时,更危险。艾滋病病毒在血液和精液中的浓度是唾液中的十倍、泪水的一千倍。所以经由输血,特别是经常一旦失血就必需大量输血的血友病患,万一输入筛检疏漏或在空窗期的艾滋病病毒污染血液,亦会因此而感染到艾滋,但这可能性极低。共同针头感染:另一个典型由血液直接感染的的途径,最常见的是在药物滥用者或吸毒者于未经消毒的情形下轮流共享针头,血液中的艾滋病病毒因而经由静脉注射直接进入血管。
母婴传播:母子垂直感染:亦有人称之为“垂直感染”,也就是如果母亲是艾滋病病毒的感染者,她极有可能(约30%的机会)经由母体及母乳直接将艾滋病病毒传给新生的婴儿,途径包括:1)宫内感染;2)产道感染;3)母乳感染。
危险性行为:所谓危险性行为,意指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进行没有预防保护(使用保险套)直接有体液交换的性行为,是目前全世界艾滋病感染的主要途径;占全体艾滋病患感染原因比率的70——80%,这主要是因为它集合了精液、阴道分泌液(性行为)及血液(伤口)等多重感染之可能,所以更增加了它的危险性。
数据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如何避免感染艾滋病
1.坚持洁身自爱,不卖淫、嫖娼,避免婚前、婚外性行为。
2.严禁吸毒,不与他人共用注射器。
3.不要擅自输血和使用血制品,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4.不要借用或共用牙刷、剃须刀、刮脸刀等个人用品。
5.使用安全套是性生活中最有效的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的措施之一。
6.要避免直接与艾滋病患者的血液、精液、乳汁和尿液接触,切断其传播途径。
4人性的黑暗面不能低估
我们自诩现在是个自由的年代,但是这难道就是我们追寻的自由吗?
我们总感觉艾滋好像离我们很远,但实际上,它离我们很近。
尤其是这些想要恶意传播的人,其实就隐藏在我们身边。
人性的黑暗面不能低估,恶的底线也不能被度量。
所以,必要的时候,该收敛的收敛,该拒绝的拒绝,该戴套的戴套。
不要羞于谈性,更不要谈性色变,在关键的时候,这些知识真的能救你一命。
性是美好的,但很多人在享受性的同时,却忽略了对艾滋病的预防措施。
请记住:如果与疑似艾滋病人发生了关系,24小时内医院买“阻断药”,可以有很大几率防止得艾滋病的。
避孕套可以大大降低,传染上性病或艾滋病的几率。
另外,还有很多感染艾滋病的人其实并不是通过性的。他们被生活所困去卖血,也有一些孩子从小就是。
他们是无辜的!我们也应该尊重艾滋病人,这个世界需要尊重和理解!
近乎“疯狂”的案例真实性可能存疑,但背后所暴露的潜在的风险也足够令人胆寒,对此,小编想说:明知自己有艾滋病,却故意传染给他人,真的是犯罪!!!
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目前我国刑法中尚无针对一般主体恶意传播艾滋病相关罪名的规定,但有传播性病罪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此外,由于艾滋病是最严重的性病,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不采取防范措施与他人发生性行为,而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重伤)或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至于通过血液恶意传播艾滋病的情况,主要集中于一些非法采集、制作、供应血液及血液制品的人群。对于这样的行为,我国刑法亦设有非法组织卖血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包括“采集、供应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等病原微生物的”、“制作、供应的血液制品含有艾滋病病毒等病原微生物的”。
此外,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犯法律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最后,小编想说,恶意传播艾滋病的行为,一定会受到法律严惩!如果不小心被传染了艾滋病病毒,在及时阻断之余,一定要记得收集好证据并及时报警,按照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权益。
图解艾滋病交响诗序章:0号病人
第一章:起源
第二章:病毒
第三章:传播
第四章:治疗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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