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霉素抗菌谱广,对葡萄菌属、链球菌属、肠球菌属、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具有抗菌活性。
1.磷霉素口服剂有磷霉素氨丁三醇和磷霉素钙:前者可用于治疗大肠埃希菌等肠杆菌科细菌和肠球菌所致急性单纯性膀胱炎,亦可用于预防尿路感染,后者主要用于肠道感染。
2.磷霉素钠注射剂:可用于治疗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包括MRCNS株)和链球菌属、流感嗜血杆菌、肠杆菌科细菌和铜绿假单胞菌所致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等。治疗严重感染时需加大治疗剂量并常需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如治疗MRSA重症感染时与糖肽类抗菌药物联合。
1.对磷霉素过敏者禁用。
2.磷霉素与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联合时多呈协同抗菌作用。
3.磷霉素钠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和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减量应用。
4.磷霉素钠盐每克含0.32g钠,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病及需要控制钠盐摄入量的患者应用本药时需加以注意。
5.静脉用药时,应将每4g磷霉素钠溶于至少ml液体中,滴注速度不宜过快,以减少静脉炎的发生。
喹诺酮类临床上常用者为氟喹诺酮类,有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等。其中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对肺炎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衣原体属、支原体属、军团菌等细胞内病原或厌氧菌的作用强。
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本类药物可用于肠杆菌科细菌和铜绿假单胞菌等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和非淋菌性尿道炎以及宫颈炎。诺氟沙星限用于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或肠道感染。但应注意,目前国内尿路感染的主要病原菌大肠埃希菌中,耐药株已达半数以上,应尽量参考药敏试验结果选用。本类药物已不再推荐用于淋球菌感染。
2.呼吸道感染:环丙沙星、左氧氟沙星等主要适用于肺炎克雷伯菌、肠杆菌属、假单胞菌属等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等可用于肺炎链球菌和A组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急性咽炎和扁桃体炎、中耳炎和鼻窦炎等,及肺炎链球菌、支原体、衣原体等所致社区获得性肺炎,此外亦可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下呼吸道感染。
3.伤寒沙门菌感染:在成人患者中本类药物可作为首选。
4.志贺菌属、非伤寒沙门菌属、副溶血弧菌等所致成人肠道感染。
5.腹腔、胆道感染及盆腔感染:需与甲硝唑等抗厌氧菌药物合用。莫西沙星可单药治疗轻症复杂性腹腔感染。
6.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属感染。MRSA对本类药物耐药率高。
7.部分品种可与其他药物联合应用,作为治疗耐药结核分枝杆菌和其它分枝杆菌感染的二线用药。
1.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2.18岁以下未成年患者避免使用本类药物。
3.制酸剂和含钙、铝、镁等金属离子的药物可减少本类药物的吸收,应避免同用。
4.依诺沙星、培氟沙星等与咖啡因、丙磺舒、茶碱类、华法林和环孢素同用可减少后数种药物的清除,使其血药浓度升高。
5.妊娠期及哺乳期患者避免应用本类药物。
6.本类药物偶可引起抽搐、癫痫、意识改变、视力损害等严重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在肾功能减退或有中枢神经系统基础疾病的患者中易发生,因此本类药物不宜用于有癫痫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基础疾病的患者。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类药物时,需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减量用药,以防发生由于药物在体内蓄积而引起的抽搐等中枢神经系统严重不良反应。
7.本类药物可能引起皮肤光敏反应、关节病变、肌腱炎、肌腱断裂(包括各种给药途径,有的病例可发生在停药后)等,并偶可引起心电图QT间期延长等,加替沙星可引起血糖波动,用药期间应注意密切观察。
8.应严格限制本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来源: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