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

关于做好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各市公安局、各直属公安局政治部,各有关招生院校: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号)和中组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实施方案》(公政治〔〕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和新疆警察学院(特殊专业委托定向培养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与要求

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突出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招生政治考察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公安厅政治部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院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指导。其中,特殊公安专业定向招录的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公务员录用考试等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公安厅按公务员录用和公安院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招生来源计划与选科要求

年公安院校在我省公安专业招生全部为本科计划,分别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人(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人、其中2个招生计划为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4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82人(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60人、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12人、面向移民管理机构入警就业10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人(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人、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5人),铁道警察学院人(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70人、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56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人(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人、面向海关缉私部门入警就业8人),山东警察学院人(其中9个招生计划为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新疆警察学院3人(定向招录培养)。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

招生专业分公安学类和公安技术类,分别对考生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公安学类:要求必须选考思想政治。

公安技术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要求选考物理、化学中任一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要求选考物理、化学、生物中任一科;铁道警察学院的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要求必须同时选考物理和化学,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要求必须选考物理。

公安部部属院校和新疆警察学院面向全省招生,招生计划不具体分配到市。山东警察学院招生计划预分到市(见附件2)。

三、招生条件

(一)报考资格。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专业的考生,除符合以上条件外,须是年普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民族为汉族,不存在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回避情形,符合公安机关涉密要害职位录用人民警察政治条件的学生党员、团员。

(二)生源地确认。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按照定向原则编制。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具有山东户籍,须参加由山东省公安厅组织的政治考察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四、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政治考察工作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具体实施并提出考察意见,省级公安机关进行分析后综合作出考察结论。各市公安机关指导考察实施机关遴选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熟悉业务、经验丰富的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公安机关在编在职人民警察,通过网上核查、档案审核、走访调查、委托调查等方式开展政治考察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研究提出考察意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政治考察时,县(市、区)公安机关会同考生所在中学参照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考生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若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入党(团)时间、学历、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生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的,则政治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政治考察的时间为6月26日至7月4日。达到普通类一段线且志愿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在上述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准考证向户籍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提出考察申请,按要求填写《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招生政治考察表》或《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见附件4、5),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组织考察。

省内异地参加高考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

政治考察是公安院校招生的重要环节。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执行公安部、教育部有关规定,严格标准,严密程序,严防发生错审、漏审和高考移民、冒名顶替等问题。考生本人思想政治表现须到所在中学或居民委员会(村)调查,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情况须到其所在单位调查。公安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达到普通类一段线考生的考察申请。

考生应于面试前到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查询政治考察情况,县级公安机关考察意见合格的考生领取本人的《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招生政治考察表》及相关材料,作为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依据。县级公安机关考察意见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相关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专业的考生,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涉密要害职位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要求执行,考生档案情况、任职回避情形等须进行严格审核。

五、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一)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资格。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山东警察学院招生计划,在生源范围内,分招生院校及性别,分公安技术类、公安学类依次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名单,同时提供考生的各项高考体检信息。

对新疆警察学院的定向招录培养招生计划,在生源范围内,根据选考科目,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名单,同时提供考生的各项高考体检信息。

7月1日17:00,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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