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施细则(试行)》、《绍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规范提升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编办核准,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用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计划招用警务辅助人员35名。具体岗位、招用人数、资格条件详见《新昌县公安局公开招用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用范围
(一)招用对象及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技术技能岗位户籍不限),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年4月7日至年4月7日期间出生),巡特警驾驶员岗位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A2或A1驾驶证,实际驾龄3年以上,无发生有责任的死亡事故。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文化。巡特警驾驶员岗位高中及以上文化。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者辞职不满两年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年4月7日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
报名地点:新昌县公安局一楼(人民中路号)。
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等与报考岗位有关的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报名时还需随带《新昌县公安局公开招用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寸免冠照片2张,并按规定填写《报名表》。报名时戴口罩,出示健康码。
(二)报考技术技能岗位的考生经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专业技能测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时间、地点在新昌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