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性病后能否怀孕

性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传染病,目前,我国重点对淋病、梅毒、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和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等五种性病进行监测。患病的母亲可将性病病原体传染给胎儿或婴幼儿。孕妇患梅毒,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发生流产、早产、死产、先天梅毒。淋球菌可通过母亲的产道感染新生儿,使婴儿患淋菌性眼炎(“脓漏眼”)。沙眼衣原体可引起新生儿眼结膜炎或肺炎等疾病,增加新生儿的死亡率。孕妇患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同样可传染新生儿。

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怀上二胎。“感染性病后能否怀孕?”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很多家庭。

得了梅毒能否怀孕?

一般需要确定梅毒无传染性,方可怀孕。对于早期梅毒病人,要求在有效治疗后,随访2~3年,无临床复发,无累及其他器官的迹象,非螺旋体血清试验阴转,或虽为阳性但仅为极低的水平。

得了生殖器疱疹能否怀孕?

当男性患生殖器疱疹时,如果复发频繁,病情不稳定,其配偶不宜怀孕;如果疾病复发少,且复发症状轻微,其配偶可以考虑在没有发作时怀孕,但怀孕后需注意节欲,男性应坚持使用安全套以防止将生殖器疱疹传染给配偶。在怀孕头3月内,配偶出现疱疹症状和体征时,必须考虑终止妊娠。当女性患生殖器疱疹时,应视患病时间、疾病发作频繁程度和症状轻重来决定是否怀孕。一般来说,患病2年后,往往复发次数减少,发作症状轻微,此时可考虑怀孕,但怀孕后必须注意定期作产前检查,选择恰当的分娩方式。

得了尖锐湿疣能否怀孕?

未生育的年轻女性患尖锐湿疣后,首先必须积极治疗,不宜怀孕。

尖锐湿疣治疗后存在复发的问题,复发最常出现于治疗后3个月内。一般来说,随着时间的延长,病人的传染性降低,复发的可能性亦降低。治疗后一年不复发,其传染性和复发的可能性极小。因此,治疗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的年轻女性可以考虑怀孕。但在怀孕后应定期作产前检查,注意泌尿生殖道的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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